父母离异仍应共担孩子择校费 |
浏览次数:次 作者:Admin 来源:曲阳法律网 更新时间:2019/10/7 12:04:55 |
近日有读者来信称,由于夫妻离异,孩子由女方抚养。孩子面临升学,需支付择校费,但遭到男方拒绝。问孩子择校费,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有义务承担?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建成表示,择校费属于孩子教育费用的一部分,父母有义务承担。如果离婚协议中,对孩子教育费用的分担有明确约定的,则依约定。但比如离婚时约定由母亲承担,但离婚后,由于经济条件发生变化,母亲经济状况拮据,父亲相对较好,出于对孩子有利的考虑,双方可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。 此外,如果离婚时对孩子的教育经费分担无明确约定,之后一方又拒绝支付的,则可以孩子名义起诉,索要教育费。 来源:信息时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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